聖餐中思想饒恕

上次聖餐時,我分享透過聖餐,我們要與主耶穌連結、與弟兄姊妹相交、連結、團圓。今天我要透過聖餐再和大家思想一個更重要的聖餐意義:在聖餐中記念耶穌,並且活出饒恕。我們會先聽完信息後,再來領受聖餐,求聖靈與我們同在,讓我們透過領受聖餐,更深經歷到從神而來的饒恕與祝福。

要饒恕人是一件多麼難的事!每當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痛苦、所傳講赦罪的話、所表達充滿徹底犧牲的愛…我們應該珍惜自重,並且效法跟隨主的榜樣,活出饒恕人的生命,來見證耶穌饒恕的生命和能力已經深植在我們生活中了。

   1. 饒恕的起頭:從馬太福音的主禱文中,我們都會背誦「…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…」(太6:11-12);但是,我們不了解什麼是「債」?其實,「債」的中文很有意義:一個人一出生就有責任相陪伴,也自然產生債的存在感。當人完成責任時,就能卸下責任,變成輕鬆無債的人。但是,當人沒有盡上自己的本份時,他就是欠債的人。欠債的對象包括神及人的可能。欠債的內容:可能是道德倫理、金錢、也可能是承諾、人情、或是任何的契約…等,沒有達到該盡的責任,都是算欠債。因此,饒恕要從哪裡開始呢?就是從人的欠債開始,從人的辜負開始。所謂辜負就是一種虧欠、對不住、違背別人對自己的希望(幫助、好意…)等,導致落空的情感傷害,這就是一種債的感覺。耶穌教導我們這句禱告詞的用意,是要我們先省察自己,有沒有虧欠神或虧欠別人?如果有,我們就要先願意豁免別人,那同時,天上的父就更願意豁免我們的不完全或不成熟所產生的債。

所以當我們禱告這句說:「…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…」沒有和另一句「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;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(太6:14-15)一起閱讀的時候,我們就會發現,我們若沒有真誠的饒恕、豁免別人的罪債而宣讀主禱文時,事實上,就是在宣判自己也得不到天父的饒恕,這是我們讀主禱文要特別注意的地方。

   2. 饒恕的實行:假如我們去做時,遇到了可以靜下心、敞開心而談出彼此心結的對象時,那真的是神的恩典。但是,通常是有人願意去饒恕時,卻碰到一鼻子灰、或是二度傷害。因此我們信徒更不知道要如何學饒恕的功課?甚至,大部份的人都是在等對方改變了後,我們才願意去面對饒恕的問題。但是,越不去處理饒恕的問題,只會讓自己越對饒恕的恩典麻木、漠視、忽略,最後,就只能以不了了知作收場。到底我們要怎樣學習饒恕呢?有一本書「饒恕的醫治大能」:在書中提到,

饒恕不在於你,也不在於那些深深傷害你的人,饒恕是在於神。

我們能饒恕人,是因為神先饒恕了我們。

我們能饒恕人,是因為神命令我們要饒恕人。

我們能饒恕人,是因為神賜給我們力量去饒恕人。

我們能饒恕人,是因為神將審判那些人。…(p. vi~vii) 事實上,當我們知道更多有關於饒恕的格言或教訓時,饒恕就變得不自然了。饒恕好像成為一種交換上帝救恩或是滿足神的手段。只要我們願意饒恕,就會心安,若是我們的饒恕做得不好,就會成為自己的枷鎖,壓迫著自己的心靈。所以有人說:今天許多心靈的受傷、憂鬱、埋怨、苦毒…等症狀,都是因為當事人沒有嚐過饒恕所帶來的釋放與自由的緣故。

Ž    3. 饒恕的本質:想一想,聖經中的饒恕來自於神,而神的饒恕是等到人能體會了才付出饒恕的行動嗎?或是,神先透過耶穌給了赦罪、豁免罪債、饒恕的恩典在先,人願意謙卑相信且接受後,才真正完成饒恕。這種饒恕的過程,真的和我們所想的不一樣!當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說:「…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…」 (路23:34),在十字架下的人還在嘲笑耶穌,還在觀望耶穌受凌辱…,請問在當時,神是否已經因著耶穌的禱告就饒恕了他們呢?答案是:是的。但眾人的行為有馬上改變嗎?沒有!這種從神而來的饒恕是至極的愛、長闊高深的、永恆的愛所包裹的,才能無條件的豁免、寬恕在人的身上。因此,饒恕是真愛的至極的展現,當愛愈多、愈濃、愈成熟,就能愈自然地寬恕、饒恕、免除別人的罪債。也有人會說:何必一直談饒恕呢?讓時間沖淡一切,時間久了就忘記了!不!饒恕、寬恕不等於忘記,相反的,心裡受過傷的人再怎麼成熟,所受的傷都會成為一種記憶,那是無法抹滅的,更不可能忘記的。許多時候,我們不肯饒恕,是因為「不公平」!就這樣算了,豈不是太便宜別人了嗎?因此,我們就會有一份嫉惡如仇的忿怒在心頭,不是嗎?不!假如神也用這樣的原則來對待我們時,我們幾乎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的,不是嗎?饒恕不是等到對方有悔改、有誠意我們才來付出,饒恕也不是對方受到應得的報應後,我才去饒恕。饒恕是當我真心感受到主耶穌一直饒恕我;不管我是不是正在罪惡的轄制中,還在犯罪、不管我是不是還在怨恨之中;主都對我說:孩子,我饒恕你,你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饒恕別人嗎?饒恕你的家人、公婆、兒女、鄰居、或教會的會友;或牧師、長執、傳道…嗎?

當我們認為饒恕是在於人有付代價後,我們才肯付出饒恕時,我們就犯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→我們取代了主耶穌的地位,因為,只有主耶穌,才有資格和權柄饒恕所有的人,而我們若不饒恕,就是代表我們比耶穌還大?我們豈不竊奪主的權柄嗎?有一位教授H. Jefferson Powell曾說過一句話:「在基督信仰中饒恕不是一個選項,饒恕是您必須做的事情!」這不是代表饒恕是一項容易的或廉價的付出,相反的,饒恕是一項非常昂貴,貴到連你用自己的生命都無法相比的代價,那是神已經用自己兒子的生命所付出的代價,並且,祂已經給了你。神問說:你為什麼吝嗇不給出去呢?其實,真饒恕也是很簡單的,就是向神說我願意饒恕,向人說我饒恕了你。是的,我們在主耶穌的面前,沒有資格說:「我不饒恕你」。因此,願意饒恕的人,就是真明白了主已經饒恕你了,你就更應該饒恕自己的軟弱;饒恕別人的一切…。這是邁入正確饒恕的第一步。也是我們能得釋放、得自由的開始。